发布时间:2024-05-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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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帮助我区家庭经济相对困难的品学兼优高中生成才,促进我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民族县教育提质振兴,经自治区教育厅同意,广西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会2024年继续以联合办班的方式在自治区级示范性高中开办8个“筑梦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项目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公益资助”的原则,通过助学金、奖教奖学金和成才支持等方式,为家庭经济相对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和实现梦想保驾护航,为区域培养输送更多优秀人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贡献力量。
二、办班模式
每个“筑梦班”面向高一新生遴选50名家庭经济相对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筑梦班”组班为实体班,不设虚拟班。选科分班后,为确保班级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原则上要求“筑梦班”受助学生相对集中在1-2班级,“筑梦班”班主任3年全程负责跟踪管理,定期组织受助学生开展集体活动。
三、项目周期
2024年9月至2027年7月。
四、资助内容
每个“筑梦班”每学年资助25万元,连续资助3学年共资助75万元,具体资助内容如下:
(一)助学金60万元
每生每学年资助4000元,每班每学年助学金共20万元,连续资助3学年。
(二)办班经费9万元
为增强“筑梦班”凝聚力,打造“筑梦班”特色班级文化氛围,为学生营造一个高质量的学习环境,每个学年资助3万元办班经费,连续支持3学年,建议班级用于:
1.班级各类主题活动经费;
2.购买图书或学习资料;
3.购买文体活动用品。
(三)奖学金3万元
学校根据“筑梦班”学生优秀表现,设置相应奖项,每班每学年奖学金1万元,奖励方案由学校自行制定,不可全部学生平均发放。
(四)奖教金3万元
为提高教师教学积极性,鼓励任课教师利用业余时间辅导学生学习,特设奖教金,标准为每班每学年1万元,奖励方案由学校自行制定,不可全体科任老师平均发放。
五、受助条件
(一)项目学校条件
1.该中学属于自治区级示范性高中(优先考虑民族县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自治区级示范性高中);
2.该中学能配套减免“筑梦班”学生的学费、住宿费;
3.该中学能选派师德高尚、业务精良、工作认真负责、管理能力强、育人业绩突出、具有奉献精神的优秀教师担任“筑梦班”的班主任及教学工作。
(二)学生遴选条件
1.农村或城镇家庭经济相对困难的学生(优先考虑来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民族县(乡)的学生);
2.学生本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品德优良,生活俭朴;
3.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优秀。
六、捐赠出资形式
(一)合作双方共同捐赠出资
即由广西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会、项目联合方各捐资人民币叁拾柒万伍仟元整(¥:375000.00)联合开办“筑梦班”。
(二)项目联合方全额捐赠出资
即由项目联合方捐资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750000.00)开办“筑梦班”,全额出资不占用联合办班名额。
七、有关要求
(一)“筑梦班”项目联合方由市、县(区、市)教育局和意向办班学校负责确认,项目联合方捐赠资金需转付基金会账户统筹管理,具体转付形式另行商议。
(二)2024年基金会计划联合举办8个“筑梦班”,原则上每个市可以推荐一个联合办班的学校,如果是全资捐助办班则不受名额限制。
(三)未办过“筑梦班”的项目学校,需要进行实地评估,已办过“筑梦班”的项目学校不需要再评估。
(四)请有意向申办“筑梦班”项目的学校按要求填写《2024年“筑梦班”项目申请书》(附件2)报市教育局审批,如当地有多个学校申请,由市教育局根据项目要求择优排序后向基金会进行推荐。请于2024年5月30日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至基金会邮箱,纸质材料寄至基金会(逾期视为主动放弃申请资格)。
(五)2024年6月20日前确定2024年“筑梦班”项目学校名单并在广西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会网站公布。
(六)附件表格可登陆广西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会网站(http://www.gxmzjjh.com/)自行下载。
八、基金会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满老师
联系电话:0771-5815376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广西教育厅办公楼523室
电子邮箱:gxmzjyfzjjh@163.com
附件:2024年“筑梦班”项目申请书下载/uploads/2024/05/200954004092.doc
广西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