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2-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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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教基金会〔2018〕1号
关于在“筑梦班”、“圆梦班”试点开展
“三全”育人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项目学校: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适应新时代、新思想、新目标、新征程的要求,广西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会决定从2018年春季学期开始,在“筑梦班”、“圆梦班”试点进行“三全”育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想和目标
“三全育人”是一种教育理念,也是一个全面育人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它强调在学校德育教育的体系内,从全员、全程、全方位三个方面来调动德育教育的力量,齐抓共管,共同协作,构筑德育教育的立体结构,形成强大的德育教育合力,发挥德育实效性、针对性,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开展“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是教育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之一,以“筑梦班”、“圆梦班”为重点,通过开展“三全”育人工作,加强学校内涵建设,全面推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办学综合实力,把育人工作贯穿于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的各个环节,形成学校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简称“三全”育人)的工作格局,促进“筑梦班”、“圆梦班”学生全面发展。
二、工作意见
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教育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写好教育“奋进之笔”的通知》(教党〔2017〕54号)的精神,结合“筑梦班”、“圆梦班”的实际情况,经征求各项目学校意见后,我会制定了《广西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会在“筑梦班”“圆梦班”进行“三全”育人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附件1),请各项目学校参照实施。
本次试点开展“三全”育人工作是“筑梦班”、“圆梦班”办班模式的新尝试、新思考。教育部关于“三全”育人工作的实施方案还未下达,目前是探索试点前行,待教育部正式方案下达后,我们将根据最新的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筑梦班”“圆梦班”进行“三全”育人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有关要求
在开展“三全”育人工作过程中,各项目学校要注重与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相结合、与项目课题研究相结合、与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相结合,在实施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随时向基金会进行反馈,反馈请将电子版至基金会邮箱。在每学期结束后,各项目学校对本学期“筑梦班”(“圆梦班”)“三全”育人工作进行总结并盖公章报送基金会存档。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601室
联系人:周筹萍
联系电话:0771-5815376
附:广西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会在“筑梦班”“圆梦班”进 行“三全”育人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广西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会
201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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