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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7年“筑梦班”项目学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0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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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教基金会〔2017〕5号

关于公布2017“筑梦班”项目学校的通知

南宁市、贵港市、钦州市、玉林市、梧州市教育局:

根据《广西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增办贫困高中生“筑梦班”的通知》(桂教基金会〔2017〕2号)及《关于开展2017年贫困高中生“筑梦班”项目考察评估的通知》(桂教基金会〔2017〕4号)精神,经过学校申请、市教育局推荐、广西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会考察评估,现确定南宁市第三中学、贵港市高级中学、钦州市第二中学、玉林高级中学、梧州高级中学5所学校作为广西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会2017“筑梦班”项目学校。

项目学校要珍惜机遇,求真务实,勇于开拓,在今后的项目实施中,要更新教育观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提升学校内涵,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和办班效益。要按照考察评估过程中专家组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办班方案进行认真修改,并于6月30日前寄送我会备案。要高度重视办班的对外宣传,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招生工作;要认真筹备策划“筑梦班”开班典礼,方案请于8月20日前寄送基金会以便统筹安排。

项目联系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601室(邮政编码:530021),广西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会;电子邮件:gxmzjyfzjjh@163.com。联系电话:0771-5815468;联系人:满




广西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会

2017年6月2日







抄送:南宁市第三中学、贵港市高级中学、钦州市第二中学、玉林高级中学、梧州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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